字·号 古法取字取号 开始取字

Basics

名和字,到底有什么区别

我们今天说「名字」,其实把两样东西并成了一件。而在古人那里,名是名、字是字、号是号,三者的取用时间、由谁所取、用在什么场合,全都不一样。搞清楚这三层,才算真正读懂古人的称呼。

先给一句话的答案:名是「体」,字是「德」。名用来标记你这个人,字用来说明你这个人应当成为什么样子。至于号,则是你自己给自己起的一个雅称,与礼法无关,纯粹是性情的出口。

一、一句古话,把分工说完了

南北朝时颜之推在《颜氏家训·风操》里写过一句常被引用的话:

古者,名以正体,字以表德。

《颜氏家训·风操》

「正体」是确认身份,「表德」是标举德行。这六个字,正是「字·号」这个名字的来处,也是理解整套命名传统的钥匙。

由此派生出一条最实用的规矩:自称称名,称人称字。自己说话时用名,是自谦;称呼别人时用字,是尊敬。所以古人写信署名用名,而信里提到朋友,一律称字。你若在古文里看到某人被人直呼其名,多半不是亲密,而是上对下、或者干脆是在骂人。

这条礼法在《礼记·曲礼上》里有更原始的表述:「父前子名,君前臣名。」在父亲和国君面前,连称呼都要退回用名——因为名是卑者、亲者的符号,字才是对外社交的礼服。

二、取的时间不一样:幼名,冠字

名与字不是同时得的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概括周代制度说:

幼名,冠字,五十以伯仲,死谥,周道也。

《礼记·檀弓上》

孩子出生三个月由父亲命名;到二十岁行冠礼,才由宾取字。所以「名」是父母给的,「字」是成年时社会给的——这一步意味着你从「某家的孩子」变成了「可以与之交往的成人」。

女子稍早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说「女子许嫁,笄而字」,十五岁及笄、许嫁之后取字。未许嫁的姑娘没有字,因此古人管待嫁叫「待字闺中」——这个今天还在用的成语,说的正是「还没有字」这件事。

还有一层:字里常带排行。伯、仲、叔、季分别对应老大到老四,所以孔子字仲尼(排行第二),欧阳修字永叔(排行第三)。字尾若缀「父」或「甫」,是男子的美称,如《诗经》里的「仲山甫」。

三、字必须和名发生关系

这是最容易看出门道的地方。字不是随便挑两个好字,它必须与名构成某种可解释的呼应,否则在当时就算「不成字」。传统上大致归纳为五种方式,各家分法略有出入,但举例是相通的:

字与名呼应的五种常见方式
方式关系例证
同义相协 字与名意思相同或相近 屈原,名平,字原——《尔雅》「广平曰原」;诸葛亮,名亮,字孔明
反义相对 字取名的反面,以寓劝诫 韩愈,名愈(胜过),字退之;朱熹,名熹(光明),字元晦(昏暗)
连义推想 由名的物象引申出动作或情境 苏轼,名轼(车前横木,可凭倚远望),字子瞻(瞻,望也)
同类相及 字与名同属一类事物 孔鲤,名鲤,字伯鱼;关羽,名羽,字云长
据义指实 字把名的抽象义落到具体所指 岳飞,名飞,字鹏举——以大鹏举翅坐实「飞」字

反义那一路尤其值得留意。朱熹名「熹」而字「元晦」,光明对昏暗,不是自谦,而是提醒自己:愈是明白,愈要守拙。这类字往往比同义相协更见性情。

四、号:另一套完全不同的逻辑

名与字都受礼法约束,号不是。号是文人自己起的,可以随时改、可以有好几个、字数也不拘——两字、三字、四字都常见,还常缀「居士」「翁」「主人」「山人」等字样。

它出现的时代也晚得多。先秦重名与字,号到唐宋才在文人间盛行,明清几乎人人有号。所以李白有字(太白)也有号(青莲居士),而孔子只有字,没有号。

三者摆在一起,差别一眼可见:

名 · 字 · 号
名字号
谁取父辈冠礼时由宾取自己取
何时出生三月男二十、女十五成年后随时
字数一至二字多为一至三字多为二至四字
用途自称、上对下他称、平辈社交题款、署名、文集中自称
数量一个一个可多个,可改
常见误解

「字」不是小名,也不是笔名。小名是家里的昵称(如曹操小字阿瞒),笔名是近现代出版物上的署名;字是成年礼的产物,有明确的礼法地位,在正式文书与社交中必须使用。三者不可混为一谈。

五、为什么今天还值得懂这件事

懂了名、字、号的分工,读古文会突然顺很多:为什么《赤壁赋》里苏轼自称「苏子」而不称「东坡」;为什么朋友书信里叫他「子瞻兄」;为什么他的文集叫《东坡七集》而不是《子瞻集》——因为题款、署名、文集命名,用的都是号。

更实际的一层是:这套传统至今没有断。书画题款、作品署名、书斋命名、雅集别称,仍在用字与号的逻辑。想给自己取一个,难点从来不在「好听」,而在能不能说清它和你的名字、你的性情有什么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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